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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东山小学教科研奖励制度

  • 发布时间:2018-09-29 14:48
  • 发布人:欧晓方
  • 撰稿人:欧晓方
  • 审核人:张继安
  • 浏览量:1206

南京市东山小学教科研奖励制度

一、基础性奖励:

教师个人按时在市教科所网站提交论文和案例(每学期各一次,一年共两次),分别奖励50元。

二、教师论文、案例、课件等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给教师奖励。

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0元、100元、80元;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市级及市级以上优秀奖,均奖励50元;区优秀奖不奖励。

三、文章发表、经验推广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国家级学术会刊、江苏教育、江苏教育研究、江苏教育报发表奖励200元;外省级其它刊物及本省市级刊物发表奖励100元;区级发表奖励80元。

(注:文章发表字数要在1500字以上,1500字以下的折半;学校供稿不予奖励。)

四、个人课题

教师个人课题在市以上、区、校级立项,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教师个人课题在市以上、区、校级结题,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教师个人课题在市以上、区、校级被评为优秀成果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学校或部门集体课题在省、市、区级立项,核心组成员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学校或部门集体课题在省、市、区级结题,核心组成员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五、讲座

教师个人在学校以及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中开设讲座,市以上、区、片级、校级立项,分别奖励100元、60元、40元、30元。

备注:以上教科研成果奖绩效总额本年度以最高2000元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