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击剑活动的通知》,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方向,传承弘扬校园击剑文化为宗旨;以深入研究开发击剑文化,努力提高我校击剑运动水平,培养优秀击剑后备人才,使我校校园击剑运动得到健康、持续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范围:
1、东山小学校园击剑的发展方向、措施。
2、东山小学校园击剑的经费筹措。
3、东山小学校园击剑的师资培训。
4、东山小学校园击剑的考核奖励。
5、教练员、击剑教师的考核、待遇。
6、校园击剑开展的时间保障。
7、校园击剑文化传播的实施计划、方案、经费使用
8、学生运动员的安全保障措施。
二、议事规则:
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保证校园击剑发展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三、议事程序:
1、在实施校园击剑运动过程中,相关教师、班级、年级组对推进我校的校园击剑工作均可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交学校校园击剑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校校园击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意见或建议进行梳理,形成议案,每月向领导小组提交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领导小组议事。
3、学校校园击剑领导小组每月举行一次议事会,对议案进行讨论,形成议事决议。
四、决策事项的组织实施:
学校校园击剑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处室对议事会的决议落实到位,保证校园击剑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