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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东山小学入学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5-18 07:47
  • 发布人:王群
  • 撰稿人:王群
  • 校对人:欧晓方
  • 审核人:张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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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东山小学入学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江宁区教育局《江宁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发布2023年南京市东山小学入学公告。

一、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教科审核批准(电话:51196334)。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本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应具有本施教区户籍,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提示:2024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本施教区小学登记入学:

1.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2.适龄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儿童户籍从未迁移过、儿童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1.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办好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我校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

1.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可在我校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小学报名。

3.已自购房屋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户籍迁至产权房处,在户籍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四)其他情况

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而学校难以正常接纳入学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入学办法

本施教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教育局划定的学校施教区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适龄儿童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时,须出具①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③房屋产权证

所有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三、报名日程安排

(一)5月18日,发布公告:

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大门口公布招生入学公告。

(二)5月22日—5月28日,网上预约报名:

1.5月22日上午9:00至5月28日17:00,符合本施教区范围的适龄儿童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网上报名。

2.5月22日起,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预约之后,凭“预约号”到学校门卫处领取纸质 “报名登记表”、“家长须知”和“房产核查登记表”(一式三份),按照“报名登记表”和“房产核查登记表”中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待现场报名审核当日提交给学校审核。

(三)5月27日—5月28日,准备现场报名材料:

5月27、28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一名家长按预约时间,带孩子,带材料,戴好口罩进入校园材料现场审核。

(四)8月10日

学校大门公布新生名单,监护人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四、我校施教区范围

宁中巷-芙阁路-东沟巷-文华街以东(不含教工新寓),通湖路至文华街(汇景新苑北侧的文华街)以南,天印大道以西,上元大街以北。

   五、注意事项   

(一)2023年招生报名期间仍需做好个人防护,前往现场报名、咨询及审核材料的儿童及其监护人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不聚集,进入校园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

(二)本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需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口本(复印件三部分组成:首页、父母双方、适龄儿童);

2.房产证(房产证只一方姓名,携带结婚证);

3.监护人双方身份证;

咨询电话: 025-52285314    

 

南京市东山小学  

2023年5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