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东山小学第八届教代会选举领导小组名单
张继安 李富春 许飞燕 王红梅 朱群 王荣
南京市东山小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东山小学第七届工会委员会于2013年10月产生,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和教育部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学校应选举产生新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参加东山小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民主管理学校中的作用,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和和谐校园建设,特制定东山小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方案。
一、教职工代表应具备的资格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有当选为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也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学校,代表资格取消,由原代表选举单位重新补选。
二、教职工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民主管理意识,并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
3、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关心集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4、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
5、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作风正派,处事公道;
6、有较好的群众关系,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教职工代表选举办法
1、为充分发扬民主,教代会代表的产生采取教职工民主选举和学校党支部审定相结合的办法。
2、以工会小组年级组为单位,由年级组长具体负责有关事宜。首先以年级组和教研组为单位根据本小组代表分配名额推荐代表候选人。领导小组集中各教研组、年级组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交年级组讨论。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然后,由年级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本小组正式代表。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法,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当选人按得票多少计算。
3、参加选举的教职工人数超过本工会小组人数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代表候选人得票应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如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4、学校校级领导为教代会的当然代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代表优先考虑,中层干部代表的比率不低于60%,选举时将其名额分到有关工会小组参加选举。
五、组织领导与代表资格的审查、公示和监督
1、组织与领导:整个选举过程在学校党总支的直接领导和全体教职工的积极参与下有序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由李富春(书记)、张继安(校长)、许飞燕(副校长)、朱庆芳(翠二副校长主持工作)、袁建民(工会委员)等同志组成。
2、资格审查与范围:代表选出后,由校党总支组织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对代表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主要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所规定的条件和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等进行审查。
3、公示和监督: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示一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发给代表证。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1、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在教职工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3、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打击报复进,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南京市东山小学第八届教代会选举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20日